Friday, December 7, 2007

我不是讓民進黨蒙羞的人


圖:公元2000年政黨輪替前,我是青年部主任,與可愛的學生志工們合影。大家都好嗎?

民主進步黨中央評議會正式對我做出除名處分了。這是預期中的事情,我沒有怨恨,只有淡淡的感傷。

所有民進黨內照顧過我、提攜過我的長輩,你們了解我,我沒有變,我還是同樣的人,我還是敬愛著你們。所有和我一起打拚過的青年朋友,我時時想著你們。我們還是會常常見面。請你們加入我,我們繼續一起走。

我從二十歲左右加入反對運動,到今天,我的人生有一半以上是在這裡度過的。回頭一看,我為民進黨跑過了全台灣好多圈、為民進黨寫過了數十萬字。

民進黨在野的年代,那也是我青春的歲月,我學到很多,也盡力付出。

記憶的畫面不斷掠過,好多歡笑、好多辛苦。但我印象最深的卻是兩場葬禮。鄭南榕先生自焚出殯的時候,我是極少數敢走上街頭扶柩的學生之一。黃信介先生的盛大告別式上,我是代表全黨將黨旗交付給八位大老的覆旗官。

做為一個台灣人,我很光榮。將來,我還是會以那一段歲月感到光榮。

過去十幾年來,我時時記得我是一個民進黨人,不能做任何讓民進黨丟臉的事。我盡力用我的一言一行,讓所有接觸到的人能夠感到民進黨人是有理念的、是有原則的、是有教養的。

今天民進黨將我除名,並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麼讓民進黨蒙羞的事情--我沒有貪污、沒有包庇、沒有搞醜聞、沒有挑撥鬥爭、沒有口出穢言。今天我離開民進黨,只是因為我和當初加入民進黨的時候一樣--我記得黨外的初衷。

讓民進黨蒙羞的人不是我,我不是讓民進黨蒙羞的人。在最高層、在各部會、在立法院,都有讓民進黨蒙羞的人,而民進黨還沒有開除他們。

用一個宗教的比喻:我雖然離開了那教會,但並不曾離開那信仰。教會可能因少數人而墮落,教會不等於信仰。

謝謝所有愛護我的長輩朋友,謝謝你們。

Thursday, December 6, 2007

第三社會之門


這門 不問進來的人有沒有名字
但問他 是否有痛苦

第三社會 不問你過去是藍是綠 是本省是外省
只問你 是否在政黨惡鬥 社會沉淪下 感到失望痛苦

請進來 請說 我是第三社會

輕輕放下你沉重的包袱
這裡是安全的
我們
收容民主內戰下
心靈流離失所的難民

奕成的拜訪卡片印好了


請到台北市林森南路4號6樓
第三社會工作室
來索取奕成的拜訪卡片
要幫我散發喔

Friday, November 23, 2007

周奕成的參選聲明──心裡沒有恨的人,讓我證明你存在

周奕成的參選聲明──心裡沒有恨的人,讓我證明你存在
2007/11/19

奕成是第五代的老台北人。大同、士林,是我有深厚感情的地區,也是大台北的歷史文化與風景勝地──禮樂大同,望重士林,多麼崇高,多麼美好。這是我第一次投入公職人員選舉,能夠與大同、士林的鄉親朋友共同參與神聖公民權的實踐,心裡無限喜悅、無限感恩。

奕 成從二十歲起參與台灣民主運動,到明天就要滿四十歲。二十年來,做過無數的政策研擬、組織活動等幕後工作,並不曾有過非我不可而一定要參選的想法。但是這 幾年以來,看到人民與人民之間的對立情緒極速升高,太多人的精神與智力浪費在無意義的政治對抗裡,我們很擔憂,我們深愛的台灣會從此走向內部衝突的不歸 路。奕成與師友們苦思、探討,該怎麼讓台灣走出歷史與制度的枷鎖,該怎麼讓台灣人的正面能量可以激發出來,我們想出的方案是──興起台灣的第三社會。

今天,我代表第三社會黨參選立法委員,是要為台灣興起的第三社會發聲。第三社會所代表的,是台灣人民有極大的共同利益,台灣社會應該要追求進步價值。第三社會是新世代、新觀念,第三社會是那些心裡沒有恨、沒有負面能量,願意積極朝向明天的人。

親愛的朋友──心裡沒有恨的人,為了明天積極努力的人──現在的藍綠兩大陣營,他們都漠視你的存在,他們根本否認你的存在。請你支持我,支持第三社會黨,讓我證明你存在。你不僅存在,而且你是多數,你會勝利。


Thursday, November 22, 2007

徵求1000位朋友連署推薦奕成

親愛的朋友:
奕成投入大同、士林區域立法委員選戰,可以說是一人戰兩黨,無錢無勢,非常地困難。但是從任何角度去檢驗,我相信我的過去絕對比兩位競爭對手王世堅、周守訓更有實績,我的未來也比他們兩位更有實力。我可以做更好的國會議員。

如果奕成進入立法院,我會參加外交委員會,推動外交政策全盤檢討--檢討金錢外交、破除邦交國迷思、戳穿元首過境外交,並要求將外交預算大規模移轉到民主外交、人權外交、非政府組織、文化學術活動。我會推動台灣參與反貧窮、反污染的國際非政府組織。我還會推動以好的國際宣傳來加強各國民間對於台灣的好感,特別著重於美國、日本、歐盟。同時我會監督勞委會、內政部、經濟部、教育部,重視台灣與東南亞國家的移民移工及母國社會的關係。我個人特別喜愛東南亞與南亞歷史文化,我會推動更多這方面交流活動。

如果奕成進入立法院,我會與第三社會黨及友黨同仁們,提案發動第八次修憲。修憲的內容是中央政府改為議會內閣制,增加國會政黨比例席次,選舉改聯立式兩票制,廢除增修條文體制,憲法本文全本公投。修憲的目的是建立協商的多元民主體制,打破目前的惡性兩黨體制,讓小新政黨有生存的空間,同時也要一勞永逸解決現行憲法的正當性問題,不必引發國際緊張而又能使台灣國家體制健全。

如果奕成進入立法院,我會以兩年時間深入了解我國現行主計制度,徵詢財稅專家組成智囊團,在兩年內提出健全國家財政的方案。基本方向是簡化稅制、擴大稅基、杜絕各級政府浪費、刪除非必要的軍購項目,以社會安全體系為政府支出的優先項目,以此逐年減少預算及財政赤字。我的手段是要求將政府預算及會計、統計能夠簡化、透明,讓一般民眾理解,並引進公民審議及公民投票制度,來對政府財政進行直接監督。

如果奕成進入立法院,我將樹立全新的政治風格。我會每天搭捷運去立法院上班,我會準時認真開會,我會繼續穿我的白襯衫和卡其褲。我不參加政商應酬,我不去酒店聲色場所。我會將薪資津貼捐贈給第三社會黨,我自己只領第三社會黨給予我的合理薪資。我不經營不投資營利事業,除了稿費、演講費、版稅等,我不收取其他收入。我會是跟過去同樣的一個人,我會繼續寫作,喜愛游泳、跑步、讀書。

如果奕成進入立法院,我也將在國會之外,善盡弱勢捍衛者以及進步代言人之職責。我會做好一個公共知識分子及意見領袖,批判違背文明標準的諸如歧視女性、同性戀、移民、殘障,以及挑撥族群的言論。我會支持宗教儀式,反對鋪張浪費的傳統陋習。我會善用我的發言權及影響力,鼓吹善的價值,提倡和平、平等的觀念。我會活出一個簡單、平實、有知覺、有品味的新時代台灣人生活方式,和大家共同致力於國民文明的提升以及生命價值的追尋。

您了解奕成,以上這些都不是虛言。這都是我一向所做、所寫、所說的,完全符合我的志趣以及人生觀。我不是為了迎合討好任何人而做任何承諾。所有承諾都是依照我內心標準而出的。我是為自己內心的標準而做,不是為任何人而做。

現在,奕成面臨最大的挑戰,是要在極短時間內把聲勢造起來,讓懷疑我勝選希望的人民能夠有信心。要不然,所有的支持者又會回到藍綠舊格局裡繼續對抗。這時候,我需要您的關鍵義助!我們要徵求千位朋友連署,肯定奕成、推薦奕成、支持奕成!我們必須在短時間內,把進步力量集結起來,否則燃起的希望很快會熄滅。您的連署,對我們意義重大!拜託!請幫我轉寄、引介,邀請更多朋友連署支持奕成!

請在這裡連署,表達您的支持。多謝!

奕成

Wednesday, November 14, 2007

淡水人真衰 李顯榮改披綠袍參選

他與國民黨理念不同,民進黨本土化的理念才符合民意潮流。
哇,真是相見恨晚。
淡水人還真衰。

接受扁徵召 李顯榮改披綠袍參選
退出國民黨的立委李顯榮(左)昨日前往總統府拜會陳水扁總統。(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陳曉宜、彭顯鈞/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天晚間在總統府接見退出國民黨的立委李顯榮,正式邀請李顯榮代表民進黨參選北縣淡水選區立委,一起為台灣、為本土打拚,李顯榮昨晚也證實,民進黨週三中常會將徵召他參選,他將加入民進黨,成為國民黨第一個加入民進黨參選的立法委員,具指標意義。

首位「棄藍投綠」立委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歡迎李顯榮加入民進黨,若他在近日內入黨,應能在本月十四日由民進黨中執會徵召他參選北縣第一選區立委。

李顯榮昨晚表示,他與國民黨理念不同,民進黨本土化的理念才符合民意潮流,陳總統也為他加油打氣,希望他一起加入民進黨為台灣打拚,對於總統的誠懇邀請與肯定,他也欣然接受這項挑戰。

李顯榮表示,擔任五屆立委,基層民意雄厚,但他一直是個做事的立委,不是口水立委在作秀,未來他的選戰主軸就是一心愛台灣、堅持本土化、統獨放兩邊、台灣最優先,這與國民黨理念有很大差距,於是決定加入民進黨。

李顯榮昨天也再度重砲抨擊馬英九,質疑馬英九對特別費案反反覆覆、說不清楚,被起訴卻毫不知恥,還要參選到底,他更痛批國民黨內都是一些馬屁政客,配合刪除馬英九自己設下的排黑條款,國民黨如此恬不知恥的作為,讓他開始思考,是否留在這個不思改革的中國黨裡。

自由電子報 - 接受扁徵召 李顯榮改披綠袍參選

Monday, November 12, 2007

謝長廷:民進黨國會過半 結束民主內戰

謝長廷說錯了。第一,民進黨國會過半根本沒有可能。第二,民主內戰不會這樣結束。

民進黨必須在立法院選舉痛敗,才會有反省機會。台灣要有第三社會興起,修憲建立第三共和,民主內戰才會真正結束。

謝長廷:民進黨國會過半 結束民主內戰

2007/11/11 21:03:42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十一日電)民進黨總統參選 人謝長廷今天前往祝賀民進黨高雄縣立委顏文章成立競 選總部時表示,台灣這幾年是民主內戰,影響台灣進步 ,必須民進黨在立法院席次過半,台灣才能繼續進步。

他也說,國民黨最近公佈不分區立委名單都是權貴 、大官的後代,民眾支持民進黨才有前途。

謝長廷表示,立委很重要,台灣這幾年是民主內戰 ,他擔任行政院長提出八年八百億治水計畫,主要是改 善中南部易淹水地區,以為國民黨會支持,想不到卻遭 到破壞,拖延一年多;國民黨也阻擋高鐵投資案,想讓 高鐵成廢鐵;這有如戰爭,破壞對方建設。

他表示,總統陳水扁說明年立委選舉,民進黨要獲 得區域立委五十席,他當選總統後可以﹁喬﹂到五十七 席過半數,讓他的選舉政見、法案可獲得通過,照顧南 部地區﹁艱苦人﹂,因此高雄縣四位黨籍立委參選人一 定要全部上榜。

他表示,七、八家電視台為國民黨宣傳說民進黨執 政績效差、自殺率高;如果經濟差,國民黨總統參選人 馬英九為何一年資產增加新台幣四百多萬元?

他說,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圓環、龍山寺週邊攤 販都﹁倒了﹂,台北市警局局長王卓鈞九年未輪調,也 破壞警察制度;馬英九擔任市長出售台北銀行,擔任黨 主席賣黨產,如擔任總統是否會出賣台灣?他擔任高雄 市長、黨主席沒有賣銀行、黨產。

他也指責馬英九答覆媒體詢問時都說不知道,看報 紙才知道,那一天台灣被中國統一了也不知道,這很危 險;921地震東星大樓倒塌、SARS侵襲都未處理好,顯 示馬英九沒有處理危機能力。在在顯示馬英九沒有擔任 總統的資格。

謝長廷稱讚顏文章當初組成台灣人捍衛隊的衝勁, 如大家有那種精神,台灣就能加入聯合國。

縣長楊秋興也拜託所有黨公職人員全力以赴,讓四 位黨籍立委參選人全部上榜,也讓總統選舉選票衝高。 961111

中央通訊社

Sunday, November 11, 2007

李登輝:第三勢力可能越來越大

李登輝:第三勢力可能越來越大
【中央社╱台北十日電】 2007.11.11 03:04 am

前總統李登輝今天表示,現在還未看到第三勢力的空間,但台灣政局有這個調整的需要,走統獨極端的兩個單位都無法照顧中間及基層民眾,加上現在老年人口增加及少子化的問題,這種力量可能會越來越大。

李登輝上午出席群策會舉辦「台日社會安全制度之探討與展望」後接受媒體訪問說,現在還沒有看見第三勢力的空間,但台灣政局這個調整的需要。至於第三勢力能佔有多少百分比?他說,支持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約百分之三十幾,支持民進黨參選人謝長廷約百分之二十幾,中間選民還有約百分之三十幾。

李登輝補充說,支持藍綠的這些人本身還會變,比方,國民黨中有人對現在老國民黨不滿足、民進黨裡面有對「上面」不滿足的人。

至於,台聯如何在立委選舉贏超過百分之五的門檻?他說,台聯會去拼,大家不必煩惱,若有人要走趕快走,我們也不歡迎,他們要怎樣做不用去管,事情自然發展,不用幾年,「他們自己就知道了」。

媒體詢問,是否感覺台美關係比當初他執政時差?李登輝說,「有比較差」,但眼光要放在明年五月,新的總統上任之後,台美關係不認真做,台灣自己的國家怎麼成立?應該在美國、台灣及中國三方面找機會,大家好好坐下來討論,台灣主體性及國家怎麼成立等議題,因為台灣的問題實在很複雜。

媒體詢問,明年民進黨要討黨產公投併立委選舉,而入聯公投則要併總統選舉?李登輝說,這是中選會要決定的事,而這樣做下去,問題是不是這樣就結束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指出「入聯公投對台灣也不好,對美國也不好」,這句話裡面的內容是很複雜的。【2007/11/11 中央社】@ http://udn.com/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政治 | 李登輝:第三勢力可能越來越大

Antonio Gramsci on Historic Bloc

我談第三社會,多次用到「歷史集團」這樣的概念。

較不熟悉這類理論的朋友,可以查閱看看。

就是底下這個老小子講的。

Antonio Gramsci -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Saturday, November 10, 2007

「九二共識」無用、有害、過時論

國民黨的「九二共識」之爭,意外地帶出了有識之士的某些共識。統獨兩邊的論者陳長文與林濁水兩位先生,對此問題的看法頗有交集--國民黨前後兩次張揚「九二共識」,都是沒事找事,庸人自擾。我在此想要再進一步指出,兩岸的和平交流架構,不必建立在有爭議的「九二共識」之上。就算曾經有「九二共識」,也不再適宜做為今日的兩岸關係基礎。

我們跳脫十多年來卷帙浩繁的爭論,直接看看「九二共識」問題的本質。「九二共識」是什麼呢(如果有的話)?據稱是「一中各表」。「一中各表」做什麼用呢?「一中」是北京方面堅持做為台海兩岸和平交流架構的前提,而「各表」則是雙方可能存在的默契。追根究底,台海兩岸需要一個和平交流的架構,這才是重點。

換言之,如果兩岸架構的前提真的是「一中各表」,那麼台海兩岸就各自直接去「表」就好了,何必一定要提「九二共識」呢?舉例說,謝長廷的「憲法一中」,不就是謝版的「一中」表法嗎?不必提到「九二共識」,也不必承認「九二共識」,「某種一中」還是可以「表」的。國民黨大可以直接去「表」就好了,何必爭論「九二共識」呢?

正如陳長文先生所說,早在一九九零年兩岸簽訂偷渡客、刑事犯遣返的協議中,雙方就有迴避爭議的默契,也發展出實質的「一中各表」的作法。這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變成「名詞」之前已有的事實。

林濁水先生更論及,「不必言喻的默契」,讓雙方「保留在符號上可以不承認又不否認的模糊空間」。由於國民黨把默契檯面化、文字化,反而使得中國不得不反對各自表述的空間。如此,「九二共識」不僅對於實質的「默契」是非必要,甚至是有害的了。

進一步言,「九二共識」在今天的台灣究竟有何正當性?姑不論事實面的爭議,即便當時確實有此共識,不要忘記一九九二年台灣還沒有民主化,連立法院都還沒全面改選,當時的政府是一個本身的統治正當性都受到質疑的政府。

十五年來,台海兩岸的變化何其巨大?今日台灣內部支持兩岸交流的民意,絕不遜於當年;另一方面,主張台灣為獨立國家的民意,也遠遠超過十五年前。單就台灣而論,整個社會面對兩岸關係的心態、思維,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兩岸要締造一個和平架構,難道不能建基於今日的雙方現狀,卻一定要乞靈於十五年前的故紙?新的世代會接受嗎?

國民黨在此「九二共識」事件上,再次被有識之士看破手腳。有些人認為這是危機處理能力不足,但這只是就技術層次看問題。我認為,這件事情所顯示的根本是國民黨人的思考能力出了大問題。為了非必要、過時、缺乏民意正當性的「九二共識」,竟可以反反覆覆,弄到進退兩難,還讓前任黨主席把「九二共識」拿來當成類似民進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基本教義派用來為難總統候選人的武器,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林濁水:九二共識 國民黨進退維谷

九二共識案 藍軍進退維谷

【林濁水/民進黨籍前立委(台北市】

陳長文七日「九二共識爭翻案,無聊透頂」一文指出,目前九二共識的爭論是無聊透頂。陳大律師見解非常犀利,他指出,在沒有九二共識的名詞前,紅十字會反而能在兩岸文件上做到西元紀元與民國紀元各自表述的空間,這一個回顧非常有意義,因為在有了九二共識這一名詞之後,台灣擁有的各自表述空間反而完全消失,其理由值得藍軍進一步檢討。

當時西元、民國紀元可以有各自表述的空間,應該是把空間擺在不必言喻的「默契」上的緣故。由於默契,所以各自表述就是雙方保留在符號上可以不承認又不否認的模糊空間。但是,提升到明確文字的共識,中國如接受,就等於對對方堅持中華民國等符號的權利合法性加以承認,這在充分理性化前的中國是做不到的,於是只好全盤否認。

國民黨把默契檯面化、文字化之後,除使得中國不得不反對各自表述的空間之外,也因為九二共識中「一中」的統派色彩而在今天大選中受到社會的質疑。不只如此,在對國際宣傳上也沒有好處,因為如真有所謂共識,國民黨固可向國際宣傳一中就是中華民國,而北京當然就一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解釋權的大小在國際上非常清楚。

國民黨把各自表述由默契明文化,可以說在對中國、對台灣社會、對國際三方都虧了,那麼為什麼這樣做,那要看國民黨提出這主張的時空背景,國民黨早不提出,晚不提出,下台了才提出,是因為國民黨當時誤判形勢,認為台灣社會基本上是反台獨的,因此為了重獲執政權,萬事莫如反獨先,同時又認為當時各自表述空間那麼有價值,如只維持默契之下,有如錦衣夜行太可惜了,所以迫不及待地非點燈照亮自己不可,這樣大可把民進黨比下去。

沒料到,早在聯合報一九九七年七月的民調,如果只提示統一和獨立兩種選擇,支持台獨者已超過統一。現在甚至另有其他民調,接受改國號入聯的都高達六、七成。於是當日之是,今日成非,然而要把「本來無一物」的共識回歸默契而非明文,卻又激起深藍基本教義派的憤怒,真是進退維谷。

從這件事,我們的教訓是兩岸之間彼大我小,對方又未充分理性化,因此我們在政策拿捏上切忌好大喜功,凡事張揚。最近北京拋出和平協議亦應如是觀。

【2007-11-09/聯合報/A23版/民意論壇】

陳長文:九二共識爭「翻案」 無聊透頂

陳長文先生發表於聯合報 2007/11/07

國民黨今重新討論 九二共識爭「翻案」 無聊透頂

民國七十九年,大陸偷渡來台民眾增多,台灣缺乏管道遣返大陸人民,遂採原船遣返,而那些「原船」,多半老舊殘破,一旦失去動力,就只能漂流汪洋,而釀成悲劇。

當時海基、海協尚未成立,筆者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秘書長的身分銜命前往金門,與大陸的紅十字會代表韓長林先生,簽署了自國民政府遷台以來,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為兩岸的遣返問題,提供了沿用至今的人道框架。

當時雙方也各有主權與國家尊嚴的堅持,但若落入主權爭執,什麼都不必談了。於是雙方有默契的在金門協議中,完全不提「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等與主權定位有關的詞彙。全文中既無「台灣」二字,也沒有「中國」一詞。

即便如此,大家還是僵在落款的日期上。大陸方面堅持以西元紀年,我則堅持以民國紀年。後來的解決方式是各簽各的,於是一份文件上,出現了兩種紀元,大家「各自表述」,比所謂的「九二共識」還早了二年。

為什麼要說這個故事?筆者想說的是,在「九二共識」也就是「一中各表」變成一個「名詞」前,一中各表的作法,早在九○年兩岸第一個協議的交涉中,即成為雙方的默契。雙方有默契地迴避爭議,就如同馬英九曾說的「不求相互承認,但求相互不否認」,正是這種建設性的模糊,使得兩岸對立數十年後的第一個協議得以誕生,偷渡客、刑事犯等得以安全和人道的遣返,兩岸交流得以開展。

最近國民黨年度例行性文件「中心任務」未將九二共識列入,引起所謂「深藍」群眾強烈反彈,今天國民黨中常會準備重新討論,不管列或不列,大概都有不滿的人。看在最先踐行「一中各表」的筆者眼中,實在有種「天下無事,庸人自擾」的感覺。

要知道,一中各表是兩岸協商的「現實原則」,九二共識也好,一中各表也罷,重點在於做,而不在於說。即便在九○年代,這些名詞並不存在,但卻是兩岸協商的實際準則。

而且說實在話,別說國民黨的政綱仍保有九二共識,就算沒有又如何?最近幾年台灣競爭力節節下滑,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是十三年來最高,許多人民連「吃飽」都成奢求,對比這些迫切的人民痛苦,九二共識在一個區區在野黨的內部例行文件上有沒有列入,真有那麼重要嗎?

當在野黨竭力質疑執政黨只問入聯不問民生,當全國人民對執政者最失望之處也是在於民生經濟搞不好時,這時候所謂的「深藍」,卻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民黨內部文件上有無「九二共識」之虛名文字打轉爭鬧,這不是和堅持意識形態治國全力拚入聯公投、置民生於不顧的執政黨一般「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無聊透頂嗎?

從政黨體制再看選舉制度

選舉制度會直接影響一個國家的政黨體制,這已經是政治學界的常識。先進民主國家中,有的是兩黨制,有的是多黨制。兩黨制或多黨制孰優孰劣,本來並沒有定論。有的國家適合兩黨制,有的國家適合多黨制。政黨體制也是每個社會的歷史產物,很難互相移植,也很難互相比較。

但是台灣目前的藍綠兩大黨體制,卻是已經可以判定是不利於國家利益,也無助於人民福祉的。正如同李登輝前總統所指出,現在的兩黨是「統獨兩黨制」,兩大黨在統獨立場上各走極端,對台灣沒有任何好處。

正常民主國家的兩黨制,應該是左右的兩黨制,亦即有一個主要政黨是偏右的立場,而另一個則是偏左的立場。兩黨應該是以對內政策路線來做區隔,而不是以對外政策路線來互相對抗。

很不幸,台灣今日的藍綠兩黨,正是在對內政策上沒有清楚區隔,在對外政策上卻是互扯後腿。新世代的從政者,第三社會黨召集人周奕成就將之稱為「惡性的兩黨體制」。

台灣的惡性兩黨體制其來有自。台灣的歷史十分特殊,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之時,約有六百萬人口在此生活;一九四五年到一九四九年前後,從中國大陸隨著國民黨軍隊政府又陸續來了兩百萬人。台灣特殊的兩個社會的歷史從此展開。

一九四五年之前就在這裡的第一個社會,或者說所謂的本土社會,本來是多數人,卻未能享有平等的權利,在其後四十多年內,受到一九四五年之後來的第二個社會,亦即外來社會的統治。一直到一九九零年代,李登輝先生擔任總統推動本土化、民主化,台灣的兩個社會才趨於平等,而佔大多數的第一社會人口也獲得應得的政治權力。在李登輝總統任期結束後,主要代表第一社會反抗力量的民進黨,終於獲得執政權力。

台灣現有的兩大黨體制,是在這樣特殊的兩個社會的歷史裡形成的。來自中國大陸的第二社會政黨--中國國民黨,傾向與中國統一;而生於本土的第一社會政黨--民主進步黨,則主張台灣獨立。這就是統獨兩黨制的根源。 統獨兩黨制本來起源於台灣的特殊歷史,後來被錯誤的憲政制度以及選舉制度更加強化。現在藍綠兩黨為了政治權力,進行零和鬥爭,就是因為我們現在的半總統制以及總統直選,是一個贏者全拿的遊戲規則。兩大黨為了龐大的政治經濟利益,勢必要徹底否定對方,動員人民對抗到底。這就是李登輝先生所說的「民主內戰」。

總統直選的制度,會導向兩黨體制。自從第七次修憲採行國會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又再再強化了惡性的兩黨體制。國會減半使得兩大黨的內部競爭更激烈,也造成兩黨裡面的激進派抬頭,統獨鬥爭益發嚴重。單一選區更壓縮了小黨的生存空間,把小黨政治人物逼迫往兩大黨逃生,小黨幾乎無法生存。

日前立法院因應修憲而三讀通過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對於小黨更是雪上加霜。往後台灣的統獨兩黨制,或說惡性的兩黨體制只會更加確立,幾乎沒有改變的機會。這不能不說是台灣民主的悲哀。

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小黨的空間主要在第二票。但是修正後的選罷法規定,政黨要提名不分區立委,必須推薦區域及原住民立委經審核合格十人以上;或是在最近三次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選舉得票率曾達百分之二以上者。這樣的門檻不可謂之不高。

立法院對於扼殺小黨空間不遺餘力,但是對於黑金惡勢力卻十分寬容。選罷法修正案中,原本不准有以下犯行者參選,包含「凡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受宣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或流氓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以及曾犯賄選、妨害選舉、議會選舉賄選等行為經判刑確定等。

這一修訂條款在三讀前夕,由朝野政黨經由密室協商加以封殺,保障了黑道犯罪份子能夠繼續堂而皇之地囂張於國會殿堂。未來除了統獨鬥爭以外,黑金惡勢力仍將把持國會。由於選舉制度的錯誤,造成惡性政黨體制持續惡化,令人為台灣民主憂心忡忡。

(本文是我為台灣時報撰寫的不具名社論)

Monday, November 5, 2007

藍喊68席 有得拚

國民黨認為不分區立委可以獲得十七、十八席,那就是百分之五十的第二票。可能嗎?

選情評估》藍喊68席 有得拚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2007.11.05 03:15 am

立委選舉攸關藍綠國會板塊移動,雙方皆以拚席次過半為目標,國民黨副主席關中更樂觀喊出「攻佔六成席次」,亦即以六十八席為努力目標,其中區域加原住民選區設定五十加一、不分區則推估約十七席。

關中分析說,從選民結構來看,藍綠陣營分別在北部、南部維持優勢,但南北人口數不同,立委席次分配也是北多於南,兩地加減之下,藍營應可領先九席;加上離島與花東地區的絕對優勢,即使中部地區打平,整體而言,應以攻佔六成席次為目標。

黨主席吳伯雄昨也宣示,立委選舉要先打贏,才有氣勢打贏接下來的總統大選。他說,「不論艱困與否,每一席都要保住!」不過,相較於黨務高層的樂觀評估,實際負責第一線輔選的組織部門相對保守。

組發會主委廖風德表示,明年立委選舉涉及選制變革、藍綠整合等等諸多複雜的情況,選情分析相對難度較高,即使第六屆立委得票率參考價值也降低。事實上,上屆立委得票率,國親兩黨加上無盟得票率突破五成,民進黨與台聯得票率約為四成三。

藍營內部推估,由於藍綠版圖未有太多變動,保住國會多數黨不成問題,但進一步衝高席次則有待努力。至於不分區立委部分,國民黨推估安全名單約在十七、十八席左右,但考量安全名單幾乎都是老面孔,國民黨將以強化文宣衝高政黨票,例如對照民進黨八年執政的貪腐無能,凸顯藍綠的最大差異。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立委選戰布局 | 選情評估》藍喊68席 有得拚

謝長廷:我當總統 「大赦」台商

謝長廷是否真能擺脫陳水扁的陰影,走出符合他自己理念的政策路線?

謝長廷:我當總統 「大赦」台商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7.11.05 02:57 pm

40%上限不合理 遺贈稅也應降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上午表示,目前企業赴陸投資訂有40%上限,採用數字管理不合理,未來應改採個案審查;為吸引全球資金回流,他當選總統後,將有18或24個月大赦期,讓過去未申報的資金能回流台灣,既往不咎;此外,遺贈稅也要降到10%以下。

資金外流20兆 幾等於台股市值

謝長廷上午拜會證交所董事長吳榮義、101董事長陳敏薰,提出吸引強化台灣資本市場的財經政策。他說,要吸引世界資金來台,法令要鬆綁,與世界同步,台灣資金在海外約20兆元,幾乎等於台灣股市24兆元的市值,台資能回流,整體價值才能增加,過去規定比較嚴,他當選後,會宣佈大赦期間18個月到24個月,讓過去因為管制沒有檯面化流出去的資金可以自由回來,這樣才能管理。

謝長廷強調,過去有三不、戒急用忍政策,但大家都去投資,有很多沒有登記、申報,現在回來有違法、稅金的問題,而在一定期間內回來,可以既往不咎。

兩岸政策、租稅 應考量競爭力

謝長廷指出,政府可在兩岸政策、租稅環境上進行改善,過去租稅法令是以公平性作為思想基礎,未來應加入競爭力的考量,包括遺產稅、贈與稅,都應降到10%以下,這樣才有競爭力。

謝長廷指出,各界關心企業赴陸投資不得超過公司淨值40%上限,基本上,不能完全沒有管制,但用40%這樣一個數字來管理全部是不合理的,應採個案處理的方式,有些仍可以管制,避免淘空。

謝長廷舉例說,目前有90%的企業,已接近赴陸投資的40%上限,但若某企業已經投資39%時,想要併購一家3%的公司時,會超過40%的規定,所以應採個案審查、差別管理的方式,不要呆板用一個數字管理。

謝長廷說,赴陸投資不是不管理,獨派人士是擔心淘空台灣,過去有一錯誤的政策,就是無限制鼓勵大家往大陸,造成製造業流失太快,更有人在台吸資、貸款,到大陸享受榮華富貴,最後卻倒閉,所以還是要管理。

提新政策方向 事先與扁討論過

至於今天提出的政策方向,是否曾與陳總統溝通,謝長廷指出,有許多政策,他拜訪了很多專家,不會自己憑空想像,會考慮利弊。

而這些政策難道民進黨政府現在做不到?謝長廷說,需要配套和時間,民進黨政府也是朝比較開放在做。

Saturday, November 3, 2007

第三社會黨:譴責立法院拖延選罷法

第三社會黨新聞稿

第三社會黨嚴厲譴責立法院拖延選罷法修法,置人民參政權於不顧。

立法院怠惰,曠廢立法職務,漠視憲法。20056月完成修憲,通過國會減半及單一選區兩票制等變革,當時立法院首要任務便應是針對憲法修正內容作出配套修法。立法院在接下來二年四個月期間,非但沒有積極修改相關法條,甚至因為主要政黨故意以讓社會力無法參與政治領域為目的而故意拖延。

公職人員選罷法的修正,立法院完全罔顧所有應有程序,議案非但沒有邀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召開公聽會,甚至連最基本的委員會審查都予以跳過。修法程序直接跳入完全封閉的朝野協商。各黨團在關閉的門後進行利益交換,犧牲人民權益。

單一選區兩票制是我國選制的重大變革,對台灣民主政治發展影響深遠。然而政府此制度變革幾乎毫無宣傳,導致在選舉前二個月,八至九成的民眾仍然不知如何投票。

反觀政府對於公投入聯宣傳毫不餘力,在無預算編列的情況下,仍然能夠花費數千萬台幣宣傳入聯公投,而對將影響國家未來運作的新選制絲毫不關心,如此的本末倒置,令人感到痛心。

Friday, November 2, 2007

中選會:拿錢來

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96年10月26日(星期五)

中央選舉委員會26日舉行委員會討論通過,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區域、原住民候選人及政黨應繳納保證金數額,仍維持每人20萬元,將於發布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強調,依現行選罷法或立法院審議中之選罷法修正草案規定,登記參選之政黨必須於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10人以上,因此,於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公告(96年11月12日)前,若選罷法修正草案尚未審議通過、公布施行,則規定每一政黨登記一位候選人者,其保證金為200萬元,登記2人以上候選人名單者,第2人起每一候選人保證金為20萬元;若修正草案已審議通過、公布施行,則規定每一政黨登記候選人名單者,其保證金每一位均為20萬元。

中選會說,候選人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10日內發還。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發還:(一)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未當選者。(二)其他選舉未當選之候選人,得票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百分之10者。


依照這個規定,要以第二票跨過百分之五門檻的新政黨,至少須準備240-280萬元的保證金。在單一選區中,候選人大約要在第一票得到16000票左右,才能夠取回保證金。

Thursday, November 1, 2007

中選會:政黨標章須備案

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96年10月26日(星期五)

中央選舉委員會26日舉行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第7屆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作業規定」,明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選舉票,由選舉委員會刊印政黨之號次、標章及名稱。政黨標章,以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案者為限;未經備案者不予刊登。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已逾2年,仍未完成立法程序,已嚴重影響第7屆立法委員委員選舉之辦理,為避免立委選舉無法源依據而「開天窗」,該會乃依憲法增條文第4條修正後立委選舉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之意旨,及參酌立法院審議中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訂定上述作業規定。

不過,中選會強調,只要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經立法院通過公布施行後,該作業規定即停止適用。

中選會表示,第7屆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作業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不適用競選經費最高限額規定。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由選舉人於選舉票圈選欄上,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一政黨。

Sunday, October 28, 2007

Wednesday, October 3, 2007

Monday, October 1, 2007

2008總統選舉的法律規定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22 條

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檢附加蓋內政部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檢附一份政黨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並分別蓋用圖記。同一政黨,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後登記者,不予受理。

前項之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於選舉公告發布後五日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為被連署人,申領連署人名冊格式,並繳交連署保證金新臺幣一百萬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受理前項申請後,應定期公告申請人為被連署人,並函請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於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內,受理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提出連署書件。但補選或重行選舉時,應於公告之次日起二十五日內為之。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二十歲者,得為前項之連署人。

連署人數,於第二項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定期為完成連署之公告,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保證金。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者,保證金不予發還。

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應依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之連署人名冊及切結書格式,依式印製,徵求連署。連署人連署時,並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同一連署人,以連署一組被連署人為限,同時為二組以上之連署時,其連署均無效。

直轄市、縣 (市) 選舉委員會受理前項連署書件後,應予抽查,並應於抽查後,將受理及抽查結果層報中央選舉委員會。連署人之連署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一、連署人不合第三項或第五項規定者。

二、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

三、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者。

四、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者。

前項連署書件,應保管至開票後三個月。但保管期間,如有選舉訴訟者,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後三個月。

連署及查核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第 31 條

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前項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十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不予發還。

第 32 條

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

第 34 條

選舉委員會應依下列規定期間,發布各種公告:

一、選舉公告,須載明選舉種類、選舉區、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並應於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一百二十日前發布之。但重行選舉、重行投票或補選之公告日期,不在此限。

二、候選人登記,應於投票日五十日前公告,其登記期間,不得少於五日。但補選或重行選舉之候選人登記,應於投票日三十五日前公告,其 登記期間,不得少於三日。

三、選舉人名冊,應於投票日十五日前公告,其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三日。

四、候選人名單,應於競選活動開始前一日公告。

五、選舉人人數,應於投票日三日前公告。

六、當選人名單,應於投票日後七日內公告。

第 35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三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但重行選舉、重行投票或補選之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

第 36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為二十八日。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活動時間,自上午七時起至下午十時止。